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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科学有序加快推进建筑工地项目开复工的通知

http://www.0351fdc.com      2020/2/20 10:55:00           评论: 0

市直相关部门、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,综改区、西山示范区建设管理部,不锈钢园区建设局,局属各单位,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、劳务单位:

为深入贯彻中央“突出重点、统筹兼顾,分类指导、分区施策的要求”和省市决策部署,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,现就科学有序加快推进建筑工地项目开复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科学组织人员返岗

各单位要将返并务工人员纳入本单位防控体系,不得以防控疫情为由拒绝务工人员返并,坚决杜绝简单化、“一刀切”,对疫情高发地区和非紧迫岗位工作人员应适当延期返岗。各建筑工地项目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开复工方案,并将返岗人员花名册提供属地政府防疫部门,支持采取包车方式,“点对点” 接回健康状况良好的员工,做好返岗各项防控工作,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做细做实。

二、积极支持项目有序加快开复工

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、劳务单位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,按照分区分类防控要求,精准制定项目开复工计划,做好相关工作,做到能开尽开、应复尽复,加快组织复工复产。

市直相关部门、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,综改区、西山示范区建设管理部,不锈钢园区建设局,局属各单位要简化开复工复核程序,不得擅自增加、提高开复工条件;要及时协调解决开复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;要引导企业科学编制复工方案,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递增人员、递增施工量等措施复工,确保项目开复工有序、规范、安全。

三、扎实抓好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

要落实法人责任制,压紧压实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责任,建立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管理体系,督促开复工项目备足防疫用品,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,做好工地现场人员体温监测,搞好施工现场、生活区、办公区消毒管理,建立应急预案和信息报送制度,严防工地发生疫情。开复工项目单位向原监督机构申请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,应及时做好建筑工地项目疫情防控开复工备案(城六区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市管房建项目向市安全站备案;市管市政(含轨道交通)工程项目向市市政质量站备案;市管混凝土企业、检测机构向市质监站备案;各县(市、区)、综改区、不锈钢园区、西山示范区管理的项目向本区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;市城管局、市房产局、市园林局、市交通局负责所属项目的备案监督。监督机构在受理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,受理项目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备案。监督机构要优化服务流程,切实提高工作效率,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尽早开复工,早日达产达效。

四、严格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

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项目责任主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,对复工前施工现场重要环节、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,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、起重机械等设施设备的安全,以及危大工程、临时用电、消防安全等,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隐患。要防止因疫情推迟复工后的不合理赶工期、抢进度现象,严防超定员、超强度带来的安全风险。开复工的同时要做好工地降尘污染防治工作。

五、严格督查指导

各有关部门要对所监督管理的项目进行督查指导。一是对各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二是对企业的开复工进行帮扶指导。三是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开复工疫情防控物资短缺问题;协助通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派专人到开复工企业上门服务;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以疫情防控为由限制防疫物资、生产原辅料、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、食品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输;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财税、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,帮助企业渡过难关。

来源: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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