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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将整治大棚房 太原那些十几万元的农家豪宅危险了!

http://www.0351fdc.com      2018/8/23 11:51:00           评论: 0

你还敢买大棚房吗?

低价大豪宅?

言归正传,“大棚房”,就是打着建温室大棚的旗号,却在农业用地上建商品住房的一种违法用地行为。

8月20日,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,部署今年8~12月在全国开展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。

会议强调,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按要求组织开展好,严厉打击坚决遏制“大棚房”问题蔓延势头,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。

通过对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,发现违法建设“大棚房”项目2799个,棚数3.6675万个,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,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区县和河北省涿州、大厂、广阳、安次、宣化等环京市县。购买者70%以上是城市居民。

“大棚房”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:

一、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“私家庄园”;

二、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;

三、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。

截至目前,三省(市)已拆除或整改大棚房项目1854个、棚数3.01万个,涉及土地面积2697亩。

看看山西大棚房,13.8万元买300平米豪宅,敢买吗?

今年以来,多家媒体曝光了多起违法建设“大棚房”的事件,今年3月份,自然资源部还紧急部署了“大棚房”的专项整治工作。山西晋中:远看是蔬菜大棚近看是在售“楼盘”就在国家“三令五申”严打“大棚房”的背景下,记者在山西采访时却发现,竟然还有一些地方以生态休闲为名,对外销售所谓“私家农庄”、“田园庭院”的“大棚房”。

在网上,记者搜索“大棚房”关键词发现,一个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“南胡村”的“大棚房”正在销售中。

销售人员:这一期的红色的A区、B区,都是交了全款,签了合同的。

销售人员介绍,整个项目占地约2000多亩,目前已经开发的一期、二期项目基本成型,后续还会再追加,小区内水、电入户,而且还有很多配套设施。销售人员:目前有300、400、500、700平米的四种房。300平米的现在有特价房13万8,套数不多。一个叫“丰沃农科”的楼盘,在它的公开信息栏里,却自称是榆次区北部旱恒万亩设施蔬菜示范基地,公司+基地+农户是项目的关键词和亮点。

通过无人机拍摄,可以看到,在一片农田之中,几千亩的农业大棚整齐排列,如果不是亲眼进来看看,根本看不出这里正在逐步变成非农性质的休闲居住大棚。

销售人员告诉记者,按照交房标准,开发商盖好大棚,租户收房后,可以在大棚里边随意搭建自己的客厅、卧室等,但是,对于能否拆除罩在外面的大棚,销售人员态度非常坚定。

销售人员:架子、整体的规格不能变,就是大体样子不能变。这是通过审批的,是一个农用设施用地。

记者注意到,蔬菜大棚由于层高不一样,所以里边加装的房子也不尽相同,在400平米、层高在3米的大棚里,已经入住的业主装修的大多是榻榻米和茶室。

而700平米、层高在5米的大棚里,工人师傅正在装修的却是两层的木屋,而大棚的后墙则是山西风格的窑洞。

“大棚房”所占土地原本是耕地

为了求证此处“大棚房”的土地性质是否合规,记者按照销售的指引来到不远处的村庄,在外乘凉的村民给出的答案却让记者大吃一惊。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南胡村村民:那房子,你们买了将来有大麻烦。流转给公司是盖大棚的,现在却盖了房子,这里原本是块耕地。一位村民还带记者看了他们的土地承包合同,明确指出,“大棚房”所占的土地正是村民自己的耕地。

“大棚房”违法拆你没商量

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、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,始终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,绝不能有闪失。

大棚房”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在于利益驱动,开发者以较少的投入,通过改变大棚用途就能“坐地生金”;而购买者以较低的价格就能拥有一片土地。切实保护耕地,要有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。同时也要提醒消费者,买这类违法违规建设的“大棚房”,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,不仅无法获得产权,而且房子面临拆除,将会“钱房两空”。

为什么会购买这类房屋?

从需求来看,“大棚房”有市场。久居都市、常年面对着千篇一律的繁华与喧嚣,城市人大多对恬静悠闲的田园生活十分向往。受限于禁止到农村购买宅基地、农民住宅的规定,不少城市人在低廉价格的诱惑下,认定了“大棚房”这份“靠不住的实惠”,对“棚财两失”的风险则选择无视或抱有侥幸心理。

从供给侧看,相比种菜每栋大棚每年1万元~2万元的收入,“大棚房”的租金要诱人得多,出租一栋“大棚房”抵得上辛苦劳作十余年,而且大多是一次付清,不需后续管理,来钱快、更省心。面对这样一块利益“蛋糕”,开发者自然趋之若鹜。

购买了这类房屋,会有什么后果呢?

首先,“保护耕地”是我国的基本国策,在农业大棚内建设“大棚房”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六条、四十三条、四十四条之规定,属于破坏耕地或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;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、七十六条之规定,要退还被非法占用的土地,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要拆除、处以罚款;违法者破坏耕地情形严重的,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,不论购买“大棚房”或购买后自建“大棚房”,违法建筑物的相关权益都不受法律保护;购买大棚后自建的,建房人还应依法承担上述相关法律责任。

太原那些十几万元的农家豪宅危险了!

 

回头再看看网上关于太原的低价豪宅,14.8万即可拎包入住270平农家院,周边配套齐全,这样大的力度着实吸引着人们。花上极少数的钱,就能在繁华的城市边缘拥有一处“世外桃源”,听起来的确让人心动,但是,天上真会有这样的馅饼掉下来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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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z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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